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国家危急存亡的时刻,无数有志青年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或者事业,投身抗日救国的时代号召当中,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刘复之,就是那段时期投身革命的有志青年之一。
参加革命后,刘复之在我党的领导下经历了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长期从事政治保卫工作,担任了公安部副部长、部长以及司法部部长等职务。那么,刘复之的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刘复之出生于1917年,广东省梅州市人,出生于一个华侨家庭。青少年时期,刘复之主动追求革命真理,他关心国家前途与命运,渴望国家强大起来。伴随着广泛阅读进步书籍,刘复之也开始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并于1937年11月奔赴革命圣地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革命理论。
1938年2月,刘复之加入了我党,入党之后,他进入八路军总部,先后从事文秘以及锄奸等方面的工作。在敌后艰难的抗战岁月中,刘复之与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多次带领群众粉碎敌人的“扫荡”计划,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刘复之主要活跃在晋冀鲁豫一带,担任了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期间,他参与领导了当地的土地改革、建党建政等工作,为建设与巩固根据地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也支援了前线的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进入公安部工作,参与领导了镇反、三反五反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巩固了新生的政权。同时,刘复之还参与了公安部一系列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公安事业的发展壮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64年,47岁的刘复之升任公安部副部长,继续投身公安事业的建设。1966年,十年浩劫开始,刘复之也受到冲击,并被下放到黑龙江劳动,直到1971年才重返公安部,继续担任公安部副部长。也是这次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刘复之经历了1973年的公安部部长自杀事件。
1973年10月21日,公安部部长自杀之后,“四人帮”借助这起事件大做文章,并执意把这起自杀事件说成是他杀。在这种背景下,总理指示成立调查小组,专门从外地请来调查人员协助调查。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刘复之受到区别对待,甚至不允许参与案件讨论。
1973年10月25日深夜,刘复之等人被要求到大会堂开会,当刘复之与于桑走进大会堂的北门之后,继续往里走的时候,被中央警卫团的战士逮捕,并被关押起来接受审查。那段时期,刘复之一身正气,拒绝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不实之词,始终保持着一个党员的铮铮铁骨。
粉碎“四人帮”后,刘复之重新复出,1977年之后,他担任了文化部副部长以及司法部部长等职务,参与了“两案”的审判工作,为公平公正审判“两案”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983年,66岁的刘复之担任了公安部部长,任职期间,他领导了“严打”行动,稳定了社会秩序,为改革开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1988年,刘复之又担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也继续投身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司法事业的建设,并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晚年的刘复之主要生活在北京,于2013年因病去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