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传》刚开始的时候,华妃仗着受宠,看夏冬春不顺眼,便赐了她一丈红。一丈红指的是用两寸厚五尺长的木板,责打其腰部以下部位,直打到筋骨皆断、血肉模糊为止。如此残酷的刑罚,出自一个叫慎刑司的地方。
近年来,清宫剧的热播让慎刑司家喻户晓,相传慎刑司总共有72种酷刑,每一种刑罚都让人毛骨悚然。剥皮,腰斩,车裂,凌迟,抽肠,骑木驴等等,一丈红也是其中之一。
甄嬛描述这地方:“慎刑司的精奇嬷嬷比刑部的郎官还厉害。”,华妃也说:“死人的嘴里,他们都能扒出东西来。”历史上的慎刑司真的如此可怕吗?七十二酷刑真的存在吗?
慎刑司是清代独有的一个机构,其他朝代并不存在。它是清内务府所属机构,一开始叫尚方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名为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又改名为慎刑司。
慎刑司听着惊悚,看着恐怖,但其实历史上的慎刑司只是处理一些案情比较简单,罪责比较轻的案件,大致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上三旗内部发生的较轻案件。比如旗人打架斗殴,财产纠纷等案。怎么区分案件轻与重呢?很简单,杖刑一百以下的慎刑司处理, 超过一百杖的移交刑部处理。
第二种是上三旗与汉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处理标准和第一种类似,较轻的慎刑司处理,较重的移交刑部处理。
第三种是皇帝特旨交办的案件,这类案件不用多说了,不属于常规处理方式。
第四种就是如今影视剧中的处理宫内事物了。在这个领域慎刑司可以说非常专业,拥有着巨大的独断权。权力可以从打板子到发配再到斩首,慎刑司都可以独断专行,不需要移交三司会审。
只不过这个特权大部分是针对太监群体的,清朝的太监地位十分低下,相比较而言,慎刑司对宫女还是比较宽容的,一般对犯罪宫女最大的处罚也只是撵出宫而已。
在影视剧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慎刑司可以对妃嫔们进行审讯处理,但是在历史上,慎刑司并没有这个权力。一般而言,妃嫔们如果犯了事,比较轻的由皇后处理,严重的则是由皇帝处理。
比如乾隆后期的宠妃惇妃汪氏,当时因为打死过一位自己宫里的宫女,被乾隆审讯并处罚,从惇妃降为惇嫔,乾隆处理后,将这个处理结果通报给了内务府。
如此看来,慎刑司似乎也并不可怕?其实不是的,通过一件事我们可以看出来。戊戌变法后,慈禧太后以雷霆手段软禁了光绪帝与珍妃,同时还将光绪帝手下的三名太监与珍妃手下的一名太监,拉到慎刑司杖毙。然后又将其余的五名太监,以结党营私的罪名交付给了慎刑司。
这五名太监,每人被处以200大板,在这200大板打完后,慎刑司又发现太后的懿旨里还有追加惩罚的一句话,于是又给这五名太监“永戴枷号”。顾名思义,就是只要这五名太监还活着,那就得永远戴着重达25斤的木枷。
其实慎刑司72酷刑历史中并不存在,清朝只有十大酷刑,但这只是一个总称,其中涉及的刑罚不止十个。而“永戴枷号”这个看似温柔的刑罚,也足够让人谈慎刑司色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