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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逃课者,今日的宪法学家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王人博来说,普法可以从一根烟开始。
“小伙子,懂法吗?”有一回,王人博站在小区门口跟保安一块儿抽烟,随口问道。
保安只有20岁出头,他说:“懂。不杀人,不放火。”
“那你知道宪法吗?”这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又问了一句。
“不知道。”小保安回答,“‘法’字我会,‘宪’字怎么写?”
王人博在手掌上比画出宝盖头和“先”字,“小伙子你记住,宪者为大,咱们中国人起名要是带这个字,就说明他在兄弟里肯定是老大。”
小保安点了点头。
“一定要记住啊,宪法,就是咱们国家最大的法。”王人博怕他没听进去,又重复了一遍。
“我想告诉他,宪法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它关系到我们的房子能不能一直住下去,关系到我们的土地能不能稳定持有,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是不是受到尊重。”
坐在办公室里回忆起这个不久前发生的故事时,王人博苦笑着说。
他教宪法已数十年,在这期间,他问过很多普通人同样的问题,农民工、洗脚妹,大部分人的答案和小保安一样。
他也会问一些高校学生。学生往往知道宪法,能背出它是高中政治课本上的“根本大法”,甚至还能记得颁布于1982年。但当他再追问,宪法到底规定了哪些条文是和你本人直接关联的,大部分人则“什么都不知道”。
每当这会儿,王人博都“挺难受”。他知道,学生是从骨子里觉得宪法跟他们没关系。
而事实上,在王人博的学生时代,逃得最多的也正是宪法课。
1979年,王人博从山东莱西考到重庆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彼时,我们已先后于1954年、1975年、1978年订立过宪法。宪法历经演变,但是内核没有变化。
那时候,带着浓重四川口音的宪法老师一张口就是“宪法是不同力量对比的反映”。于是,逃课就成了王人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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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不为了好看
在王人博大三那年,1982年版宪法颁布实施。
这部沿用至今的宪法废除了许多之前的条文,如人事年限安排,强调了法院的作用,恢复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彭真多次提到:
“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宪法不是为了好看的。今天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写到什么程度,做不到的别写。”
就在这一年,王人博第一次在图书馆里因为一本中国人写的书而“眼前一亮”。那本书的名字是《希腊的城邦制度》,作者顾准。而在此前,王人博的阅读爱好集中在哲学领域。
后来,他先后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
他逐渐开始思考,在成熟的法治国家,宪法到底是什么。王人博意识到,宪法的核心就是通过分权保持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而限权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每个老百姓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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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热爱宪法的人是老百姓
毕业后,王人博留校任教,讲授外国宪法。那时候,他很好奇外国宪法“究竟长什么样子”,结果无意中发现,被很多同学当“厕所纸”来用的学校发的参考资料里,居然印有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
打那以后,这位年轻的宪法老师一上课,便先要背上几段《独立宣言》再进入正题,学生觉得“很过瘾”。直到20多年后,还有学生对王人博说:“我还记得你讲外国宪法时候说的话。”
在重庆教书的时候,王人博常常去沙坪坝的一个公园散步。公园的一角有一大片墓地,野草中的坟冢和墓碑已经残破不堪,但墓碑上刻的红字依稀可辨,这里埋葬的不是老人,而是曾经倵斗中的死者。
路过荭卫兵墓时,王人博常在想,这个国家要是没有法治,悲剧还会上演。
但令王人博伤感的事情仍不时发生。
很多刚进校门的学生一年年地重复着当年他自己对宪法课的不理解,他们对宪法的印象,往往停留在政治课本上“国家机器”那一章的定义,习惯于将宪法当做政治文件、政治纲领对待。
一个毕业生至今清楚地记得,王人博曾在课堂上提起自己当年做学术期刊编辑时的经历,他改法学学生的投稿,光是把“法制”改成“法治”,一年就要改几百次。
“这显然是一件让他感到很无趣又很难受的事。”这个毕业生说。
2002年他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与焦洪昌、蔡定剑等法学家成为同事。
有一段时间,王人博参与过特长生加分考试评审工作。在考生里,一个来自山西的孩子让他印象深刻。当时,有教授问了他一个有关土地征用的案例,让他谈谈看法。
结果男孩讲道:之所以闹这么大,就说明政府还不够坚决。
当时,王人博忍不住开导他:“孩子啊,你不能这样看,咱们都是普通人,但政府是个强者……”没等他说完,男孩子抢话道:“老师,能允许我用另一套话来说吗?”
“我觉得特别悲哀,年轻人完全没有原则,老师认同哪一套就讲哪一套,只要能加上那20分。”
这件事让王人博感到“深入骨髓的绝望”。后来,他退出了那个招生小组。
事实上,每到新学期开学,面对大一新生的时候,王人博都不得不说这样一句话:“我的一个重大使命,就是要把你们之前脑子里的垃圾清理出去。”
一位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硕士回忆听王人博讲课,“感觉不到时间在跑”。他没有板书,不用PPT,只带一瓶冰红茶和两包烟上课,坐在那里就聊,渴了就喝冰红茶,课间就抽烟。
那位毕业生还记得,王人博的学科论文打分不高,曾给过自己83分,已经是全班最高分。那时候他大一,论文的主题是讨论“宪法的本意不是主张有限政府吗,为什么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却设计了全能政府?”他说,那是自己第一次思考“真问题”。
另一年,王人博在课上情绪激动地讲述了一个房产纠纷的故事。一位房主老人曾拿着《宪法》挡在推土机前,每个跟他有关的条款都画了好几道,门口插着的国旗上也写着法律条文。
“真正热爱宪法的人应该是老百姓”。王人博讲起这些的时候,学生使劲地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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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就像毕业证
王人博有一个习惯,坐出租车的时候跟的哥聊上几句。有一回,王人博把自己的经历发到了微博上:
“今天天真冷,好不容易打上车。一上车,京哥就唠叨不停。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干什么的。我如实作答,并告诉是教法律的。又问,教什么法律?答,教的是一门最不值钱的法律。京哥回答说,噢,是教宪法的吧?!”
事实上,2007年一份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中,当被问及与公民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是什么法律时,76%的被调查者回答为民法,3%的人选择是刑法,7%的人回答为行政法,10%的人回答是宪法。
“校园里需要宪法课,我们的社会当然也需要一堂宪法课。”王人博说。
在德国,其《基本法》第一条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所有国家权力的义务”。
这也是10年来德国宪法法院的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频率最高的一条。在柏林街头,有些商店会把《基本法》第一条醒目地写在玻璃门上。
王人博曾在一份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份调查:当在街上遇到态度不好的警察时,很多美国人的口头禅都是“你侵犯了我的宪法权利”。但另一份调查则显示,其实超过半数美国人并不清楚宪法里到底规定了什么。
“你要让老百姓热爱这个东西,不是要弄什么条文,而是要让他能从这里得益。这是最实在、最根本的一个东西。”王人博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图书馆里,有三排书架都是美国国会赠送的精装宪法判例。许多判例涉及美国政府违宪,“比如,王人博诉美利坚合众国。”王人博哈哈大笑,带着浓重的山东口音开玩笑道。
王人博觉得,宪法就像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拿在手里若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已经有人开始传诵王人博新书中的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