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有几天假期,带着孩子一起回老家看看。
算起来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了,孩子也长高了不少。在胡同里玩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佝偻着背,认不出是谁。
我是从六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到外地去谋生,到了念初中的年纪才转学回来,从初中开始就住校,一直到上完大学在外面定居,不经常回来,村里的人一共也不认识几个。
跟奶奶聊了起来,记忆的闸门由此打开,原来是她!
那是1997年,我从外地回到村里念书,因为外地户口在外面读不了初中,只能回来。已经记不清是夏天还是秋天,或者冬天,奶奶差我去讨一笔30块钱的欠款,就是去这位老人的家里。
当时她还很年轻,只有五十岁出头,是奶奶原先的邻居。叔叔结婚的时候,奶奶把老房子给了他,搬到了我父母这边居住。这个奶奶就是原来老房子那边的邻居。
1997的时候,30块钱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家里没钱了,揭不开锅,奶奶又不好意思去讨要,于是差我去找她讨要欠款。
那个年代大家都不富裕,钱还很值钱。邻里能帮就帮,有了就还,没有就再等等,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去催款。
我那时候虽然年龄不大,才12岁,但是也到了要面子的年纪。一开始我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如何开口;再就是,我跟她也不是很熟,从记事起就很少在村里居住——到现在村里的人男女老少加起来我认识的人也不超过二十个——多少有些难为情。
没办法,孩子就是孩子,还是很幼稚,当然,也迫于长辈的威严,不得不去。我记得我是用非常慢的速度走过去的,走到之后又是磨磨蹭蹭,好一会儿才说明来意。
那是一个几乎家徒四壁的房子,就像八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一样,那个奶奶家里其实也没钱,她是在被子底下摸索了很长时间,零零碎碎凑够了十几块钱给到我,说剩下的再想办法,让我先回去。
那一天是我能记起来的关于童年的为数不多的难过的日子;如今再见面我已经不认得她了,当然,她也早已不认得我了。
1997年过去了,那些苦难的日子过去了,我们终究迎来了幸福的生活。30块钱放到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但是在那个贫困的日子里,却压倒了两家人的生活。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或者有时光穿梭机,我愿意给童年的家庭30块钱,让大家都不必陷于如此难堪的境地。
看着孩子手里几百块钱的玩具,我颇有感慨,如果买玩具的钱放在1997年,一家人都会生活得好一点,也不至于处处谨小慎微。
苦难的日子过去了,但我们不应该忘记,时刻谨记,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