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编辑:贰玖
2013年,江苏小伙打工资助农村女友上大学,女友写下保证书:承诺四年后一定会嫁给小伙,如有违背,将赔偿小伙50万损失费。
然而四年后毕业,女友却突然反悔,不愿意嫁人也拒绝赔偿。
小伙一气之下,拿着保证书把女友告上法庭,可没想到法官的最终判决却让他当场崩溃。
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女友为何会临时反悔?小伙到底能不能拿到50万赔偿款?
小伙名叫大山(化名),今年26岁,女友静静(化名)只比他小一岁。
两人都来自江苏徐州,但不同的是,静静家庭条件很差,父母都是贫农,种地一年仅能赚三两千,连温饱都成问题。
而大山家却相对较好,其父母都是当地镇上小有名气的生意人,平时生活还算宽裕。
两家人就住在同一个街道,大山和静静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他们小学和初中都在一个班上。
虽然如此,但静静和大山的关系却并不好,甚至可以说,静静很讨厌大山。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静静从小就知道自家很穷且父母重男轻女,如果不是有九年义务教育,或许她也没机会上学。
所以她一心想靠读书改变命运、考上大学到城里过新生活,可大山的想法却与静静完全背道而驰。
他是家中的独子,一直备受父母宠爱,生活上也吃喝不愁,自然体会不到静静那种对于贫穷的焦虑和改变命运的渴望。
很明显,两人从家世到性格都完全不合,但偏偏造化弄人,大山却对静静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为讨心上人好感,他总会送静静一些昂贵的小礼物,然而每次看到大山无忧无虑地给自己献殷勤,静静却更加反感。
可是,如此厌恶大山的静静,为什么后来又一改前态成了他女朋友?
原来,静静要上大学了,彼时他们的人生已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初中毕业后大山觉得继续读书没意思,选择了外出打工。
静静的父母原本也想让女儿随他一起,但她死活不同意,哭闹着非要上高中考大学,父母气个半死却束手无策。
高中三年,静静学习一如既往地认真刻苦,成绩始终名列前茅,最终在高考后,她如愿被外地一所知名大学录取。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近万元的学费负担。
父母拿不出钱给女儿上大学,家里唯一的积蓄是要留给儿子娶媳妇用的,要是给了静静那儿子以后该怎么办?
面对这一困难,静静只能申请助学贷款,然而当时银行业务不发达,就连办贷款也需要提前排队。
可按照排队的速度,轮到静静时也早该歇菜了,那怎么办?难道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就要这么放弃吗?
就在她陷入无助和绝望之际,静静想到了大山。
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求助对方,原本也只是打算借钱,但没想到大山却主动提出愿意资助她上大学。
而条件是静静必须做他的女朋友,权衡利弊后,她选择了答应。
随后在大山父母的要求下,她手写了一封承诺书:“等我四年,我绝对不会辜负你,毕业后一定会嫁给你……”
结尾处还注明,如若违背了约定,她将承担所有后果,赔偿大山青春损失费共计50万元。
此后大学四年间,静静便一直以“大山女友”的身份自居,接受了对方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在内的所有资助。
两人一个在校园里好好学习,一个则在社会上专心打拼,为了给女友更好的生活水平,大山更是身兼多职省吃俭用。
他的真诚和关爱逐渐打动了静静,2012年,她即将大学毕业,主动和男友商量起结婚彩礼和买房的事宜。
那时她是真心准备与大山共度一生,但男友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彻底扭转了她的想法:
“我现在自己打工挣的钱少,彩礼可能给不了多少,你会介意吗?”
这什么意思?他爸妈是做生意的难道还能缺儿子这点彩礼钱?在静静的再三追问下,大山终于透露了真相:
原来他竟然不是其父母的亲生儿子,而是被亲生父母放弃,最终由现任父母抱回家养的孤儿。
消息是大山无意中听到的,养父母便无奈将原委都告诉了他,从此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三口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大山想找回亲生父母,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养父母,他们给的钱他无法再心安理得地接受,包括结婚彩礼。
那也就是说,两人结婚后,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一听这话,静静顿时不愿意再嫁了,原本她答应这桩婚事的很大因素,就是大山父母有积蓄有人脉。
在他们的资助下,双方至少能买房买车,以后想经营个生意光出本金就好了,但如果没了养父母,大山能做到这些吗?
坦白来讲,静静很嫌弃大山只初中学历,又是个卖死力气的打工人,未来能有什么大出息。
自己本科毕业,完全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独自在城里生活也不是不行,何必还要嫁人回老家受苦?
思及此,静静直接推翻了婚事约定,她不想嫁了,并表示可以把四年来大山给自己的所有资助都悉数奉还。
大山自然不肯同意,但女友心意已决,他一气之下提出要么静静和自己结婚,要么就赔偿50万元青春损失费。
尽管当初是自己写的保证书,但这两个选择她依旧哪个都不想选,只愿意退还对方为她出的学费和生活费。
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双方始终谈不拢,最终实在气不过的大山选择把静静告上法庭,索婚或索赔50万。
他本以为只要有静静亲笔签名和画押的保证书,就能包赢这场官司,然而没想到,法官却表示:
尽管女方在保证书中承诺了婚姻和赔偿,但这种承诺是建立在金钱交易的基础上,违反了婚姻法中关于婚姻自由的原则。
同时,保证书也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合同,上面虽然写明了赔偿条款,但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条件。
因此,法官裁定,男方不得以保证书为依据要求女方履行婚姻承诺或赔偿50万损失费。
这个结果让大山感到非常失望,但事已成定局,他只能另外申请要回自己给静静上大学提供的资助,共计4万多元。
然而静静却当庭否认,表示自己根本没有花他那么多钱,最多只有2万多,因为她大二后一直靠奖学金交学费的。
但不管到底是4万多还是2万多,最终法院都裁定:静静只需返还大山8000多元即可。
法院认为,虽然男方确实为女方提供了资助,但由于双方当时处于【恋爱关系】,很多转账都没有明确标注是彩礼或借贷。
所以男方的资助行为应视为一种【赠与】,而女方在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属于个人收入,也不应计入男方的资助总额中。
这个结果更是让大山感到崩溃,他无法接受自己四年来的付出和牺牲,竟然换来了这样的结局。
同时也不可否认的是,她失去了一个执着爱着她的人,不知道未来的她是否会为此感到后悔。
那么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资料:
【1】央视网《《今日说法》 20130625 爱情保证书》:
https://tv.cctv.com/2013/06/25/VIDE13721403628341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