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财物交接仪式在恩阳小微企业工业园举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巴中市恩阳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投资人代表、管理人和企业部分员工参加交接仪式。
基本情况
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在原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2年2月16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2年3月1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砝鼎律师事务所担任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尽职调查和市场评估分析,管理人认为债务人存在重整可能。人民法院高度认同管理人意见,随即与管理人一道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等单位协调保留债务人资质等事项。对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继续履行。
2022年11月8日,在各方条件具备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巴中兴鑫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2月13日,人民法院裁定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目前,投资人的投资已经全额到位,企业已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重整计划,职工债权、税收债权、优先债权已经得到全额清偿。企业重整,普通债权的清偿远高于清算状态下的债务清偿率。
本案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得到了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局,恩阳区经信局、税务局、人社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典型意义
本案作为巴中市恩阳区第一例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案例,也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的第一案。是人民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发展、保民生的典型案例。本案充分发挥市场对重整资源的价值发现功能,注重把握重整实质,结合债务人企业自身优势,从根本上恢复持续经营和创造盈利能力,并引入投资人,成功挽救危困企业。重整有力解决了企业破产衍生出的民生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也为当地其他破产企业提供积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