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万买北京农村房,20年后拆迁获赔1135万,法官:房子是原房主的

悦读茶馆 2024-02-29 15:47:30

近日,一场持续了20年的房产纠纷近日在北京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场纠纷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当时一对夫妇王大姐和何大海出于给患病儿子提供更好医疗条件的目的,在北京购买了一块宅基地,支付了3万元,并与原房主于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自此一家人便一直居住在那里。

然而,随着北京城市的快速发展,这块宅基地的价值不断攀升。到了2010年,宅基地的价值已经翻了十几倍,令原房主于先生后悔当初的卖房决定。

于先生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夺回宅基地,将王大姐一家告上了法庭。尽管法院判定购房协议无效,但认定于先生存在过错,需要向王大姐一家做出赔偿。

然而,于先生拒绝赔偿,只愿意归还当初的3万元购房款,并声称这10年间没有收取房租就算是对王大姐一家的补偿。

王大姐一家对此感到十分气愤,他们一直居住在宅基地上,并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和改造。双方因此陷入了持久的纠纷中。直到2018年,当地政府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将这块宅基地纳入了改造计划,拆迁补偿款高达1135万元。

得知消息后,于先生再次要求王大姐一家尽快搬走,并试图通过住建局更改拆迁赔偿对象。但住建局认定王大姐一家是实际居住人,应该获得拆迁补偿款。在于先生的强烈反对下,双方再次陷入僵局。

调解员将双方以及住建局人员约到一起进行协商。于先生坚持认为宅基地是自己的,拆迁补偿款也应该归自己所有。但住建局表示,虽然购房合同无效,但王大姐一家是实际居住人,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终,双方同意了三七分的方案。王大姐一家获得三套房子以及216万的现金赔偿,而于先生则选择安置面积折减获得320万现金补偿。

这场长达20年的纠纷告一段落,但也反映出了人性的复杂和利益面前的脆弱。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时,有些人可能会放弃原则和底线,甚至不惜伤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然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无尽的纷争和痛苦,最终可能导致双方都遭受损失。因此,在交易和合作中,我们应始终坚守诚信和公平原则,尊重他人权益和利益,才能实现真正的共赢和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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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2 15:21

    无耻的判决,没皮没脸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