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六大军种部队中,下辖副战区级单位的只有4个,连武警都没有

史座 2024-04-07 11:47:57

在二炮改编为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之后,解放军就固定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共五大军种部队的编制,外加上武警部队这一特殊的“军种”,共同构成了人民军队六大军种的武装格局。

虽然在后来又把新成立的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升格为一支有独立总部的队伍,在体制上享有与陆海空平齐的地位,但他只是副战区级的单位,级别比其他军种部队低一级;而且从职能属性的角度看,跟海陆空等作战性质的军种部队相比,联勤保障部队更像是一支为军种部队提供后勤保障的非战性队伍。

所以,我们暂且就不把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纳入到军种部队的行列。

这样一来,全军的六大军种部队皆属于战区级的主战性单位,军政主官需要被授予战区级上将衔。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陆海空三大主力军种部队都下辖有所属的作战单位,比如空军下设有副军级的空军基地、陆军下设有正军级的集团军、海军下设有副战区级的舰队。可见,只有海军的主战力量级别最高,接近于战区级,那么其他的军种部队是否也存在比军种总部低一级的副战区级单位呢?

其实也有,但并非上述六大军种部队都有自己领导管理的副战区级单位。

其中陆军领导管理的副战区级单位最多,有7个,分别是东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陆军、西部战区陆军、北部战区陆军、中部战区陆军、西藏军区、新疆军区。

五大战区的陆军领导机关,既要在战时接受战区机关领导指挥,也要在平时接受陆军总部的建设管理。

至于说西藏军区和新疆军区这两个省级军区为何也列入了陆军管理的副战区级单位行列,关键在于它们的职级和职能与其他省级军区不一样。

在军改后,全国绝大部分的省级军区,包括解放军内蒙古军区、解放军上海警备区、解放军云南省军区等等,因所属的边海防部队全部都转隶到陆军或海军编制,使得省级军区基本失去了作战权限,都划入了新成立的军委国防动员部管辖,主要承担国防动员、征兵安置、军民融合等非战性军事行政职能。

但有3个省级军区例外,分别是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它们在承担全国大部分省级军区都该履行的非战性军事行政职能之外,仍需要承担作战任务,所属的边防部队编制继续保留在省级军区,所以京疆藏三地的省级军区并未划入到国防动员部管辖,而是转隶到陆军序列,成为陆军管理的三个省级军区。

只是陆军管理的3个省级军区,仅北京卫戍区是正军级单位,尽管它在军改前曾有过军政主官高配副战区级的惯例,但卫戍区的编制却比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低一级,因为新疆军区在1998年就升格为副大军区级,而西藏军区则在2016年升格的副战区级,成为与五大战区陆军机关级别一致的副战区级单位,所以北京卫戍区归属于陆军管,却不是陆军管辖的副战区级单位。

相比陆军领导管理7个副战区级单位,海军、空军等其他军种下辖的副战区级单位要少得多。

空军和陆军一样,五大战区都设立有空军领导机关,那么空军就管理5个副战区级的单位。

不过海军就有点特殊了,只有东部战区、南部战区、北部战区这三个沿海的战区有海军领导机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海军三大舰队,其中东海舰队指代的就是东部战区海军,南海舰队指代的是南部战区海军,北海舰队指代的是北部战区海军。中部战区虽然有海军编制,但没有独立的副战区级海军舰队,西部战区又属于内陆不临海,自然不会设立副战区级的海军机关。

所以,海军只领导管理3个副战区级单位。

下辖副战区级单位数量最少得便是战略支援部队,它不像陆海空军那样在五大战区都设立有所属军种机关,而是单独下设了两个专业性的副战区级单位,分别是战略支援部队网络系统部、战略支援部队航天系统部。

这两个单位的机关不仅有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部、装备部、纪委组成的“四部一委”,就连军事主官都由战略支援部队副司令员兼任。

没有下辖任何副战区级单位的便是武警和火箭军。

武警管理的内卫、海警、机动三大警种部队,要么是副军级单位,要么是正军级单位,自从武警成立以来就从未出现过副战区级的警种部队。

至于说火箭军,管理着祖国的常规导弹和核弹,属于战略性军种部队,自然不需要像陆海空那样在每个战区都设立领导机关,而是全国一盘棋,维护着中华大地国泰民安。

所以,我军六大军种部队中只有陆军、海军、空军、战略支援部队下设有副战区级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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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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