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悲剧

何生贵 2023-04-26 16:24:56

辽宁朝阳,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悲剧。一身穿黑色连衣裙女子,深夜在ATM机前取款4000元,突然被一男歹徒持枪抢劫2000元。女子反而威胁歹徒:我老公是警察,要钱不要命。她被愤怒的歹徒,用枪爆头后成植物人。歹徒害怕被抓,便投案自首,被判死缓。

案发当天深夜,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姜女士身穿黑色连衣裙,到附近的ATM机前,刚取出4000元现金时,就被一头戴鸭舌帽的男歹徒李某闯进来,持枪对着姜女士说,快点把钱拿出来,给我花花。一般人见到这种情况,都会乖乖的将钱交出去,保命要紧。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姜女士根本不怕歹徒李某,还用手将王某手中的枪推开,反而还威胁着李某说:我老公是警察。王某继续拿枪威胁姜女士,说道:快点给我拿2000块钱花花,你要钱还是要命。姜女士也变得更加嚣张,并说道:我不要命,你敢杀我吗 ?此时,李某一手持枪对着姜女士的额头,一手与抓着姜女士的手。听到姜女士这令人气愤的话后,本来就十分恼火的李某,瞬间失去理智,抬手用枪对着姜女士的脑门开了一枪,姜女士顿时倒在地上,满面流出了血,李某没拿姜女士手中的钱,直接转身快速离开了。

过了不久,姜女士被一个路人发现,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却成为了植物人。次日,李某醒酒后,得知姜女士未死。因为他害怕被枪毙,为了从轻处罚,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事实。据歹徒李某供述:他年幼时,父母离异,他过早的就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疾病。之后就被公司解雇,成了无业游民。这个时候,未婚妻也嫌弃他,跟着邻居跑了。再加上手头没有几块钱,就有了强抢他人财物的念头。案发当天深夜,他酒后回家,路上看见一个身穿短裙的姜女士独自一人走路,便借着酒劲,尾随着她准备抢钱。李某看见她去某ATM机取钱。姜女士刚把钱拿到手,李某便带着鸭舌帽冲到ATM机前,持枪抢钱。之后,他就用手中的玩具枪打在姜女士额头,致其倒地不起。

姜女士成为植物人,也就是平时所说的活死人,实质跟死人没有什么区别,除了能够呼吸以外。针对李某抢钱杀人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何评价呢?1、有网友说,李某犯抢劫罪,应当判决死刑。《刑法》第236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持枪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某为了非法获取姜女士手中的现金,持枪威胁对方,但是遭到对方的反对,便用枪杀害了姜女士,并未取得财物,从整体上讲,李某有抢劫的主观故意,故其构成持枪类型的抢劫罪。但是对于李某临时起意,用枪杀害姜女士的行为,没有评价。2、有网友说,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用枪对着姜女士额头开枪,明显就有了杀人的故意,故成立故意杀人罪。但是,对于李某之前的抢劫姜女士钱财的行为,没有评价。

3、也有网友说,李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小编认为:根据具体符合说,李某有非法抢劫姜女士财物的行为和目的,但是并未取得财物,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李某因泄愤故意杀害姜女士,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未遂,赎罪并罚,判处死缓,符合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平时所说的死刑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

4、最后,本案提醒我们:夜间,最好不要出门,特别女人,最容易遭受侵害。如果真的遇到劫匪,其他身外物都是次要的,保命要紧。否则,本案中的姜女士就是一个例子。对此你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

5 阅读:9362
评论列表
  • 2023-04-26 17:52

    女的不值得可怜,先把钱给他就完事了,还把老公是警察搬出来,老百姓最后底线已经被践踏了,当生活都成问题了谁都一样

    郁金香 回复:
    你这种和这个犯罪的一样心理扭曲 ,活不成个人就别挣扎了,只会煽动社会扩大阴暗理论。
    sunlight 回复: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啊
  • 2023-04-26 18:03

    服了,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主

  • 2023-04-27 08:56

    不知道她成了植物人以后她老公还有没有跟她在一起

  • 2023-04-27 00:52

    都在批评受害者是什么道理?因为她是女的?还是受害者有罪论?[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世龙 回复:
    你是对的 你碰见你也学她吧
  • 2023-04-26 19:46

    突然想起那句话:我爸是李刚

    情何以堪 回复:
    你爸是李铁也不好使,也得进去![得瑟]
  • 2023-04-26 18:49

    玩具枪能把人打成植物人,也是牛逼。不查查他是从哪买的?谁生产的?

  • 2023-04-26 18:56

    好几年前的事情了还翻出来说有意思吗

  • 2023-04-26 23:08

    没有二十年,也十五年了。无聊

  • 2023-04-27 12:55

    哈哈哈!你老公是警察,,,,,,,,你老公解放了,可以自由交女朋友了。

  • 2023-04-26 18:20

    这种枪在那能买到

  • 2023-04-27 18:10

    这都不判死刑[不开心]

  • 2023-04-27 15:12

    高手一枪打成植物人

  • 2023-04-27 12:20

    这哪一年的事了,没东西写就别写

  • 2023-04-27 12:22

    真TM能扯,这都啥时候的事情了……

  • 2023-04-27 21:34

    他就是你老公派来的

  • 2023-04-27 18:07

    多少年前的事了

  • 2023-04-27 23:37

    受害人虽然是无辜的,但是你这个态度真的很容易出事。。。被锤了吧。希望早点醒吧,到时候不知道多后悔。

  • 2023-04-27 19:09

    敢铤而走险,证明无退路。不要和穷途末路的人硬钢,学习一下李嘉诚。

  • 2023-04-28 08:17

    辽宁朝阳太危险了,居然还有枪,简直了

  • 2023-04-26 18:56

    玩具枪,啥玩具枪这么牛,人蠢还犯法,都可以,给钱得了,安全要紧,还威胁,你老公飞过来救你,可悲心态[得瑟]

  • 2023-04-27 04:03

    过时的新闻,作者也能收割一番?[鼓掌][鼓掌][鼓掌]

  • 2023-04-26 23:57

    这女的也该死

  • 2023-04-27 10:22

    男的有抢劫罪(还未达成目的),有非法持枪罪,至于开枪是满足女生意愿做法

  • 2023-04-27 05:40

    这回有饭吃了

  • 2023-04-28 11:31

    平常就是欠揍,没人敢打

  • 2023-04-27 20:29

    朝阳那个地方吧,待过的,都明白

  • 2023-04-28 12:43

    装逼习惯了! 被崩一下就不习惯了

  • 2023-04-28 13:01

    平时牛逼惯了

  • 2023-04-27 09:26

    这个事好几年了吧,小编从那掏出来的

  • 2023-04-28 11:05

    持枪,抢劫?被害人没死……判死缓……哈哈……大家可以带枪了。

  • 2023-04-27 23:54

    难道不应该先查抢他生产厂家吗?这玩具威力得多大?

何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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