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济南的“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有了新进展。
4月16日凌晨2时许,“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中,被拘学生被取保候审,目前已到家。
客观来说,这个案子引发的舆论关注应该对案件的侦办产生了一定影响。触痛舆论痛点的问题也很明确:明明是大学生看到女学生被醉汉戏弄出手喝止的“见义勇为”,怎么就变成了“互殴”?明明是醉汉先动的手,大学生只是“出于本能还手”,醉汉跌倒怎么就变成了涉嫌“刑事犯罪”?这些疑问是舆论朴素正义观产生的合理质疑。不用对这种质疑过于敏感,因为在法治社会,质疑本身也是舆论监督的权利。现在,涉事的大学男生已经回家,这总算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的案件审理还需要假以时日取证和判断,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严格依法办案,给出一个经得起舆论质疑的答案。两千年前,著名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celsus)说过:“认识法律不意味抠法律字眼,而是把握法律的意义和效果。”这句话再换一种熟悉的说法就是法律要讲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如果只追求法律效果,就可能产生一系列让人不愿看到的后果。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2017年4月,河南省驻马店一女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红色出租车撞倒在斑马线上。这时候女子似乎还有生命迹象,在挣扎着求救。但62秒后,倒地女子遭到一辆SUV二次碾压。这期间,过往车辆和行人有很多。但他们要么减速绕行,要么观望走开,却最终无人上前移动或者保护该女子。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人群川流不息之中身亡。这样让人心寒的案件发生,有人说是社会道德滑坡所致。但这些案件中路人的冷漠似乎隐隐约约都指向一个案件: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上公交时与人相撞并摔倒骨折。她死死拉住年轻小伙子彭宇,坚称是彭宇将其撞倒了。最后双方诉至法院。主审法官一句: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她?
让这起案件成了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影响巨大的案件,从此以后,遇见困难帮不帮,遇到老人倒地扶不扶,居然成了一道道德和法治二选一的难题。
尽管多年之后最高院重新澄清了事实的真相,肯定了一审判决的正确,但这起案件导致的一系列后果却无法避免。小悦悦,驻马店女子……这些惨剧的背后都或多或少有南京彭宇案带来的社会心理阴影。将近二十年前的回旋镖,最终还是飞回来并戳中了我们自己的道德心窝。
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应该基于事实,忠于法律。每一个案件也都希望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这才是舆论质疑,民众监督的意义。【END】
正义应该被支持,不管对方伤有多重,法律应该看初衷,尤其是弘扬主旋律的,必须支持正义打击邪恶
感谢南京大法官,让大家知道了远离是非[得瑟]
见义勇为被羁押,醉酒流氓无辜进医院[点赞][点赞][点赞]
前几天给110打了个电话,说有人故意损坏公物,请他们查一下究竟是谁,结果,那位爷问我,你知道是谁不?我说不知道,然后人家就说不知道是谁他们就没办法了,草了
只字不提3个醉汉有什么问题,学校和受扰女生不敢发言这就是可怕
南京大法官的一句话,要影响几代人,,,,,,,,
都不管闲事就好了
严惩始作俑者
现在很多警察都是90后,年轻没经验,只会做和事佬[横脸笑]
关键是讹人的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警方成醉汉了
我以前坐车路过看到一个人躺斑马线上,就打了112,结果接线员很不耐烦,可能是同样的事好几个人都打了吧,反正态度很不好,我以后就都不想打电话了
带节奏的才可怕。
所谓的“醉汉”决不筒单,我个人认为有背景!学校之地不容侵犯,它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期望!社会人员无端闯进学区生事,该死!
几件事别放一起说,其他几件事有明确的事实经过,但是学校这件事没有。所以学校这件事整件事都有待确定。
王浩大法官让社会文明倒退了几十年啊[哭笑不得]
无语!
彭宇万死不能赎其罪!
求科普:取快递是什么梗?[疑问]为什么冲一个女孩子喊一句:“我这里没快递”是在调戏她?
歪带节奏,情感凌驾于法律之上绝对是错误,后果就是占有道理就可以随时致人死地,那么你一世人不会做错一钉点事?
证据不明确, 女方并无意作证,
社会只剩法治,已无道德
抠字眼还是很必要,一个字代表一个含义,影响到法律的意义和效果。
正义应该被支持,不管对方伤有多重,都是活该,你不去调戏别人什么事都没有
没有巨大舆论压力,能放出来了,
一群二师兄!
应该有隐情,看看最后怎么说吧。
日本鬼子会去互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