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以后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帮兄聊职场 2023-12-11 14:06:08

在养老保险知识的海洋中,时常会遇到各色各样带有个性化的问题,由于现在人员流动的节奏加快,既有从企业流向机关的,也有从机关流动到企业,还有从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不管是哪一种流动,都涉及到单位和工作变更之后的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虽然都是职工养老保险,但这是两种不同制度的养老保险,不管是内涵和外延都是有着巨大差别的。

按照社保部门的规定,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流动的,需要按照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分为跨地域转移和跨制度转移两种方式。

跨地域转移主要是指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的跨省级转移,比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广东转移到四川,从四川转移到贵州等,凡是跨统筹区流动的转移,都称为跨地区转移。

跨制度转移主要是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的还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以后调入企业工作的,即使这种调动是在一个区县的范围之内,也涉及到养老保险关系垮制度转移的问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其实只有一个社保局,但是在社保局内部有不同的股室,一般的县级社保局中,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股,主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保事宜;有企业职工参保股,主要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事宜;还有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股,主要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

跨制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其实很简单,只要工作调动以后,组织人事部门凭干部调动介绍信就可以办理。比如张三是从县里的事业单位调入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只要在调入的企业领取工资,并在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了企业缴费账户并实际缴费以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就可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的跨制度转移。

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工作以后,只要是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时转移,但是到企业工作以后,由于工资待遇发生了变化,企业的工资结构和事业单位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只能按照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关系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2014年10月之前在机关工作年限,确定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之后,在事业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如果一直在企业工作并在企业办理退休的,养老金是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在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转入企业的企业年金,如果企业没有缴纳企业年金,过去在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账户,保存在原来的受托单位,退休后可一次性或是分次领取原来的职业年金。

根据我的经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企业工作,一般都是看重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有的人到企业以后还要担任领导职务,工资待遇水平一般都会高于事业单位,到企业的缴费指数都会高于事业单位。

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在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到企业以后很多地方是按照平均实际缴费指数计算,由于在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调入企业以后退休的养老金是有可能会超过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4年10月以后调入企业工作的,养老保险要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到企业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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