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这个词的出现不是江西人的耻辱是江西司法界的耻辱!

璀璨风云看世界 2024-04-05 06:12:45

不用我讲,整个中国现在大多数人都知道“提灯定损”这个词语的新意,这个新词语的出现,不是江西人的耻辱,但绝对是江西司法界的耻辱。朗朗乾坤之下,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一个普通的租客,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我们的司法体系竟然不能让他得到最公正的保护,反而让她成功的被“无赖扒皮房东”“合法”的敲诈勒索得逞。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租房退租事件,如果没有出现人为的损坏,原本房东是应该全额的退还租客的押金的。然而最终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房东竟然无赖的以莫须有的理由向租客索要一万元赔款,在租客报警以后,警察来了,然后通过警察的调解仍然以所谓的“四折优惠”的赔款赔了4000元才完事。后来甚至房东还对孕妇房客使用砖头进行暴力袭击,而且还威胁房客知道他小孩在哪里上学,完全就是一副地头蛇流氓的模样,这些事情连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演,而在现实生活中,竟然荒谬的出现了。

当看着那位房东拿着探照灯, 把没有问题的地方都能照出有问题的那副模样,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说实话,明眼人一看视频就看得出那位租客还是非常爱惜所租的房子和家具的,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把所租的房子擦得铮亮铮亮的,完全是一位有素质的租客。从这些事实完全可以明白,这位房东已经涉及敲诈勒索的罪名,而且完全已经坐实。如果不出意外,当时警察来了以后,一万元的敲诈勒索款项,完全可以将他刑拘,然而警察来了却是和稀泥,仍然荒谬的让房东敲诈勒索得逞。

自从“提灯定损”事件发生以后,整个江西的旅游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很多的投资项目也黄了。不少人看到这个新闻后,原定的旅游计划完全取消,不少投资商看到这个新闻,赶紧终止了投资计划。为什么这样?是因为这个房东可怕吗?我想这个房东可能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可怕的症结在于,执法者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个人的利益和利害关系来处理法律纠纷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法律就完全形同虚设,最终受到法律伤害的恰恰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者,这才是最可怕的。什么最可怕?执法者以所谓合法的名义,坐视甚至助纣为虐帮助违法者 肆无忌惮的干违法的勾当,从而让遵纪守法的受害者完全处于更加无助的境地。什么最可怕?普通百姓对司法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的时候,才是这个社会普罗大众感到最恐惧的时候。

看到江西“提灯定损”这个事情,让我想到四川的一个地方发生的稀奇古怪事。有两家亲戚,是一对连襟。甲事业有成,乙穷困潦倒。甲从结婚的那一年开始就借钱给乙五千元还债,从2002年开始陆陆续续借了不少钱给乙。2008年的时候,乙还欠甲很多钱。看到昆明开砖厂赚钱,乙就想同他的两个姐夫合伙在昆明开砖厂,可是还欠着甲钱没还,于是拉甲一起投资砖厂想顺势再借钱。就是想玩无本投资生意。甲和乙算一股,需要13万元,在乙欠甲的钱没有还的情况下,甲又给了乙8万元,其中五万元算甲的投资股份。由于乙确实没有钱,还把投资款中的钱拿了3000块钱去买手机,于是投资变成了127000元。后来乙又找借口问甲借了不少钱。这个乙虽然书读得不多但很狡猾,很多借的钱都不是以打款的方式,而是叫自己的亲戚到甲家里拿现金,或者让甲把钱打到乙的亲戚的账户,再转给乙,理由是自己没有银行账户。后来砖厂生意变很好,到2011年尾砖厂停工,甲和乙这一股就赚了净利润差不多近200万。由于考虑到是连襟,甲给乙的钱都没有写借条,投资也没有写合同,后来乙不还借甲的钱,而且吞了甲的很多投资分红款。后来经过协商,乙同意将欠甲的钱48万少到35万补写了借条,而且当时派出所警察就在门口,这些乙欠甲的钱在之前派出所调解的时候已经承认。后来乙趁着甲在外省做生意,在甲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法院告借条无效成功。上告的理由是,说是甲殴打强迫他写的借条。事实上,后来公安纪检组的调查证明这完全是谎言。甲有借条证据,有录音短信证据,只要法院稍作调查,这件案子本身是很简单的事。特别是甲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就可以判借条无效?最让人无语的是,甲打电话到法院表示,自己不知情法院进行的是违规判决。法官竟然气焰嚣张的说,“我是法官,我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你管不着!”颇有一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气派。县公安纪检调查的官员更搞笑,表示“虽然我们知道乙确实欠你的钱,我们调查的结果也证明你确实没有打人,乙方也没有说你打人,但你不应该把这个拿去作为证据打官司,让我们被动!”让人无语的是,甲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一次调解的过程中,乙方对甲方进行了群殴。警方表示,虽然证据充分,但已经过去几年,不在调查的范围内。在派出所调解的过程中,乙方没有否定欠钱的事实,但是早已没有当初借钱的卑微,而是很嚣张的说,“我虽然有钱买了房子,买了20多万的车子,但已经把钱花完了,给你两万就把事情了啦,要就要,不要拉倒!”2017年的时候,在其他亲戚在场的情况下,乙方更是公开表示,这么多年了甲方还来要债,真是不要脸。说自己凭本事骗到的钱,凭什么要还?

不管是四川这个法院判案子法官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还是江西“提灯定损”这个荒唐的事件,归根结底,百姓根本怕的不是地痞无赖和骗子,也不是所谓的黑社会,因为在公平公正健全的法律体系下,这些社会的渣滓根本动摇不了社会的健康体系。可怕的是执法者的为所欲为和无所作为甚至是存在贪腐情况的助纣为虐,才是真正威胁到这个社会普通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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