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4年5月7日夜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昌南大队二中队于酒驾多发易发路段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酒涉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晚20时13分许,吴某驾驶一辆赣H8***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金岭大道景北转盘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86mg/100ml”,其血检结果为“99.8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吴某曾因2023年11月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可吴某仍不知悔改,依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
晚20时29分许,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岭大道景北转盘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88mg/100ml”,后血检结果高达“227.44mg/100ml“。据了解,当日徐某参加其侄子的婚宴,中午饮酒后晚上又继续饮酒,饭后准备骑车去厂里上班要回家,本以为离得比较近不会被交警查到,便侥幸驾车上路,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
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破坏。交警昌南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深刻认识到酒醉驾的危害性,坚决摒弃侥幸思想、麻痹思维,牢固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