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被公开的“嫖娼”

新洞察 2024-04-30 09:33:06

近日一个视频很火。

警车上阵开进村子,直接拿大喇叭对外反复喊:XX涉嫌嫖娼!

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山东临沂郯城县。这个事情按照设施男子的说法大概可以简化为:有警察托人告诉他涉嫌嫖娼。证据据说是办案过程发现他转账500元的记录,然后就通过各种方式暗示他可以花钱把这个“污点”处理掉。但后来没有谈成,于是就发生了这奇葩的一幕——警察开车进村宣传他“嫖娼”。这件事的真相究竟如何,我们还需要等待官方公布。但这件事情让人想起来前两年某地派出所的做法——做一个大牌子树在那里,并且把失足女的照片放上去示众。结果收获了线上线下一片批评的声音。

而现在看,如果设施男子所述为真,那么此次有警察开着警车进村宣扬别人涉嫌嫖娼,其恶劣程度比公示失足女更甚。公示失足女或许可以归结为工作方式不正确,但至少处于公心。但这个进村宣扬别人嫖娼的人,可就谈不上什么公心了。说严重点甚至可能是公权私用。所以,不管事实上这个人是否真的嫖娼了,但村子里男女老少都已经知道公安局说他嫖娼了。在农村无风三尺浪的舆论场里,这个人的名声估计从此以后就很难好起来了。这就是一场典型的社死。

凭借多年的吃瓜经验,这个被宣传“嫖娼”的人话里话外还有很多疑点,但这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到现在怎么还会有这样简单粗暴的执法者!如果这个人嫖娼了,那就依法办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为什么三番五次去暗示人家花钱办事?这难道不是渎职么?如果人家没有嫖娼,那这次进村宣传人家涉嫌嫖娼的事情可不能简单算了。因为这不但涉嫌污蔑等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滥用执法权的行政责任。如果当事人所述的某些事实存在,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刑事责任。而且,一个极端的个案背后都是有深层原因的。出现这样荒唐的事情,开着警车胆大妄为,这是不是说明绝非初犯或者偶犯?是不是意味着当地的执法环境也该认真审视清理了呢?这件事情,真不能简简单单一个停职就一笑而过。抓鼠,要抓一窝。【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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