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开始

辽沈晚报 2024-04-16 06:45:12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上述信息是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凡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2023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参与年检的社会团体可以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zwfw.shenyang.gov.cn),通过点击“年检事项申报”进入“沈阳市社会组织审批管理服务平台”,选择“年检申报”页面,在线填写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需要注意的是,在网上填报阶段,社会组织应随时关注材料核查情况,若核查被退回,应根据退回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社会组织年检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沈阳市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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