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的判决,让最高院尴尬,更让合肥中院尴尬,也是中国司法的尴尬
劳荣枝案通过南昌中院的一审和江西高院的二审,都是把劳荣枝作为法子英、劳荣枝案的主犯来判的。合肥中院在审判法子英案的时候是把法子英作为主犯,劳荣枝作为从犯来审判的。
从南昌中院的判决来看,劳荣枝和法子英同样都是主犯。如果是一案两主犯,那合肥中院当初就不应该结案,劳荣枝落网后就应该让合肥中院接着审。南昌方面没有把劳荣枝交给合肥方面办理,那就是认定合肥方面已经结案。认定合肥已经结案,可又不认同合肥中院的审判结果,那就是认定合肥中院的审判是错误的。一旦最高院复核通过了南昌中院的判决,那合肥中院对法子英案的审判就是错案,就要启动错案追责、启动重审。你让合肥中院怎么看?是不是最尴尬?你让最高院怎么办?是不是也很尴尬?一个案子,同样在中国,两个法院审理出现了不同的事实认定,这是不是也是中国司法的尴尬?
网友:这个劳法杀人案不存在主次,都是主犯,更不存在胁迫。身负七条人命逃亡了二十多年,多次改名换姓没有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所以劳荣枝清楚她自己被抓就是死刑,她太无耻了。
赶紧死刑,死者都等着她呢,广大网友都等着看她罪有应得呢!
也应追究一些不负责任的法官和律师责任。
这等社会毒瘤!赶快死刑吧!
所谓法治?只是法官治而已
卵尴尬!掌握了更多证据,追加罪行不行吗?
你真的认为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就一定专业?
这么实锤的案子搞了几年都搞不下来,确实尴尬。
其实他们也不是很懂,随便搞搞了
我觉得让小编更尴尬
我觉得劳是策划者是老板,法是打工仔
懂个屁都是法英子胁迫指使她干的,在合肥的案子我朋友知道,
不用在意那种细节,只要是个死,没人有意见
键盘侠逮到什么都是死刑起步!不要证据的[呲牙笑]
没有什么尴尬的,一切听最高院定夺!
尴尬你个球了,满嘴跑火车。
这女人怎还没死
法官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对待不同案件,不同法官审理判断结果不一样很正常啊!有啥好纠结的
法官还得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
为什么律师会帮助无权无势无钱的劳荣枝?既然法院认定她有罪,那就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来判定她的罪行,以法治替代人治。
死了没有?
众所周知,南京的法官和其他地方的法官是两种不一样的[得瑟]
七条人命啊!7个破碎的家庭
小便你尴尬没?
劳荣枝有没有杀人,不影响判死刑。因为人是劳荣枝骗来的,这就够成了共同犯罪。法盲同学,可以去看下法律书,也可以百度一下深圳六魔女案,很有参考性。合肥从来没判劳荣枝从犯,她当时跑掉了,判她的机会都没有
浪费司法资源!对这种杀人犯还一审再审,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吗?
就这犯罪情节,从犯也得死
建议无罪释放,我们要做宇宙的圣母[呲牙笑]
法制建国,任重道远!
你们懂个六,无辜,没有直接证据,无罪,20年
一个小孩都能判明白的案子搞到现在都判不了,真滑稽。
贤者很担心大多数网民成了凶手[汗]
也是绞尽脑汁,怎么把她判死
7条人命,判她死刑还尴尬了???非得她亲自动手杀才算杀人???不是她引诱,这些人会死???她才是主谋!
洗不白的,必须死刑!
一切都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啥非要死板套路。难道法子英死了,劳荣枝就不能审判了吗?
法律是靠证据说话的。
尴尬个屁。。直接死刑。
到底死了没有?前段时间网上不是说执行枪决的。
法律面前讲尴尬讲面子,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劳荣枝是好女人👩🏻她也是受害者,强烈要求当庭释放
别管死不死刑,有证据链么?我看报道,有俩没死的绑架人不愿出庭作证,这证据不足,所以才有的判决不一样。
冤假错案的,法官同罪,重启调查的不查法官吗
小编也尴尬
小编想为劳脱罪?
至少我知道当年的法老五在认识这娘们之前,只打架没杀过人。
一群不懂法的,看看得了,吃瓜得了,讨论法律闹笑话。
法律本身是不会说话的,都是从人嘴里说出来的,之前的假案错案从哪里来,
劳容枝甚至应该无罪释放,因为她是精神疾病患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法官怎判就多执行。
法律多数情况下是为人为主观服务,为势利服务
老容枝是冤枉的,她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