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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男子将电动车停在负1楼,结果被物业私自移走了,男子去找他们讨要说法,双

广东广州,男子将电动车停在负1楼,结果被物业私自移走了,男子去找他们讨要说法,双方起了争执,结果一名物业拿起1根1米长的钢管,举起来就打他的胳膊,又打他同伴的腿,两人逃跑,结果物业追打他们100多米。网友说:这也太嚣张了,真是物业大过业主。

4月25日那天,李先生和同伴想开电动车出去办事,他们来到放电动车的负一楼了,却发现,他的电动车不见了。

这就奇怪了,平时他放车在这里,都没人动过他的车,他在想是不是电动车被偷了。

发生这样的事,李先生肯定是想要搞清楚情况的,毕竟一辆电动车几千元,也差不多赶上他一个月的工资了,他可不想电动车白白不见了,于是他来到监控室,他要查一下,电动车到底是谁偷走的。

结果这一查,他发现电动车竟然是物业擅自移走的,当时李先生得知这个情况,就和他们吵了起来,说他们不应该擅自动业主的东西。

可能是当时李先生气在心头上,说话语气有点重了,就激怒了处理此事的物管, 他们就争执起来,彼此情绪都很激动。

只是李先生和同伴没有想到,他们吵着吵着,一个物业竟然举起一根一米长的钢管,然后就打在李先生的胳膊上,李先生痛得惨叫了一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的同伴的腿上又被打了一棒。

两人脸上都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们当时一看那个举钢管的物业,表情凶狠,两人对视了一下,觉得情况不对劲,他们觉得如果此时不跑,肯定被狠狠揍一顿。

好汉不吃眼前亏,李先生当时就和同伴撒腿就跑,他们以为只要不主动把矛盾扩大,这件事就会平息下来,他们还想着事后再讨说法。

结果他们一边跑,拿着钢管的物业,就一边追他们。

李先生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嚣张了,他要把物业那嚣张的一幕拍下来。

结果他举起手机拍对方,对方更是恼怒,奔跑的步伐更快了,他就快要追上李先生了。

后来由于动静太大,李先生和同伴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脱离了危险。

发生这样的事情,事后,李先生和同伴依然心有余悸,他们不知道,如果当时他们不跑,他们到底会被揍成什么样,他们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命活在他们管理下的小区里。

李先生想不明白,这样的物业,业主请回来干什么,业主花钱请物业,想的是让物业保护业主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

可业主和他们起矛盾,他们没有好好解决,反而拿起钢管打业主。

这样的物业,业主请回来,业主的财产和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李先生不知道请这样的物业到底有何用?

那一天,李先生和同伴侥幸躲过了这一劫,他们害怕还有下一次,所以他们选择了报警。

对于此事,管理物业的负责人说,这件事发生之后,已经将那名物业开除处理了。

即使如此,李先生一想起这件事情,依然内心愤愤不平。

那么该如何来认定此事呢?

首先物业拿一米长的钢管打业主,如果李先生和同伴是轻微伤,那么那名物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如果他们轻伤以上,那这就是犯罪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为业主,被物业这样追赶,这样的物业确实不能再用了。

其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李先生和同伴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损害,他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虽然这名物业被开除了,但对于那些损害,他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李先生和物业之间是构成服务合同关系的,他的人身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害,他也有权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物业,就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明白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不是把业主作为对立面。

那么你对这样的物业有何看法呢?(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2025.5.13)

评论列表

守护星星
守护星星 12
2025-05-13 20:12
这是刑事案件
水清木白
水清木白 9
2025-05-13 19:37
电动自行车不能停地库,有安全隐患。

狂奔的蜗牛 回复 05-13 23:49
电动汽车能停车库不?你知道是什么电池池会爆炸起火吗?除了一张嘴你啥都没有!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8
2025-05-13 20:01
[doge][点赞]活该被打了傻逼
用户69xxx87
用户69xxx87 5
2025-05-13 23:14
四个胎的可以,两个胎的就不行?!?!!
用户10xxx97
用户10xxx97 5
2025-05-13 20:27
支持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5
2025-05-13 20:19
支持物业,电动车应停在露天,危险率太高
用户10xxx18
用户10xxx18 5
2025-05-13 21:04
负一楼如停电动汽车行吗?看原来怎么定的
花开花落谁家
花开花落谁家 2
2025-05-14 02:19
打得好,以为自己是大爷,是上帝啊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1
2025-05-14 01:38
去法律上诉吧,这属于刑事案件,怎么也能弄两人进去……
foxwu
foxwu 1
2025-05-14 05:48
当时李某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