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经媒婆介绍,认识女方仅5天就订婚,并且支付了女方27万元彩礼,之后出外工作的他,期盼着正式举行婚礼,与女子共组家庭,白头偕老,却没有想到,仅仅过去了十几天,他突然接到女子母亲传来的噩耗:女子跳河自杀身亡!
喜事变白事!也引发网友的猜测,究竟女子为何会突然选择轻生,总结起来的原因有2个:一是女子不愿结婚,被父母逼婚;二是女子有喜欢的人,被父母拆散,逼迫她嫁给男子。
确实有点让人感到疑惑,明明是喜事,女子却如此突然选择轻生,不过也不好过多猜测,毕竟逝者已逝,如果万一并无其他原因,只是女子本身一时想不开,胡乱猜测难免会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如今该事件之所以会引发争议,主要是女方家属只愿意退还18万元彩礼,剩余的9万元彩礼不愿意退还,其实不止9万元,因为在订婚期间,女方家属还向男方要了1万元的见面礼和5千元的舅舅红包。
但男子觉得自己和女子虽然已经订婚,可是双方见面不到五次,现在女子身亡,自己彩礼也不能全退,实属感到痛苦和无奈。
于法而言,女方必须全部退还彩礼,这是肯定的,毕竟双方只是订婚,并没有领证,也就是没有共同生活,而且男子在该事件上,并不存在任何过错,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彩礼必须全退。
于理而言,男子不应该全部收回彩礼!虽然双方只是订婚,但在世俗眼里,双方其实可以算是夫妻,而如今女子选择轻生,对于女子家属而言,已经遭受极大的打击,作为男子,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剩下的彩礼当作一种宽慰。
当然!这只是理想的情况下,而如今偏偏女方家属不愿意退还全部彩礼,男子却偏偏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只能说每个人的为人准则不同。
如果真要分个是非对错,女方家属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妥,应该返还全部彩礼,至于男子愿意全收,还是收一部分,那么就看男子的为人准则。
说实在话,彩礼这种东西,虽然有着足够的理由支持,但实则弊大于利,看看多少恋人因彩礼而放弃彼此,再看看又有多少女子因彩礼得到保障。
男的招谁惹谁了??男的欠谁的??按理说 女方应该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
错都在女方父母,要不是她们为了钱卖女儿,也不会有这种惨剧发生。
关订婚男什么事啊
这个男的惹谁了?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什么不该全收,可笑,才认识几天[笑着哭]
彩礼全退才合理合情!
大同那个被判刑的男子,当时不是说只是订婚,人家还没嫁你呢!到了这里就是已经订婚,世俗眼里属于夫妻关系了[笑着哭]合着怎么对女方有利就怎么说啊!
强卖女儿,女儿自杀抗争
这是人口卖买犯罪行为,所谓彩礼就是脏款理当没收,还得严惩双方犯罪分子。
男的真倒霉!错误在女方父母
既然女方不愿意,就不要说亲了。害人害己。纯属结仇不是结亲。
什么叫于理而言不应该,什么叫为人准则[吃瓜]男方多无辜啊,奔着结婚去的,女方不乐意早说清楚啊,都订婚了才搞这死出,就死者为大是吧?人家男方万一有了阴影,那才是毁一生,没让赔偿就不错了,还扣彩礼,又不是处了多年的对象,哪来的脸啊
男的以后本地还怎么娶老婆?女的自己不愿意可以离家出走自己自杀害人害己。
这个男的属实倒霉
难道小编想在中间赚差价?[哈哈笑]
扯皮的事,那就经公呗
坚决退
公开的就高达28.5万,这些地方多生女孩真能致富!什么风气,哪来的底气和权利这样操作婚姻?
小编心眼好,小编给女方家十万!
女方应该全退,男方不应该全收?那你想他们双方到底怎么做? 你该不是想说女方笑呵呵的把全部彩礼还回去,然后男方笑嘻嘻的说不用全还,然后女方非得还,然后男方非不要?你恶不恶心啊
钱应该作者出
应该全退,女子都已经死了,彩礼不退留着给谁?
这个问题不应该由吃瓜的来评说,要看当事双方相处及约定的具体情况,仅仅只是订婚?实际同居木有?女方既是清白之身,就算不愿意,为什么不一跑了之或找当地妇联解决问题?女方有木有精神问题?女方有木有男朋友?男方对于较高的彩礼为什么不拒绝又为什么不趁热打铁扯证结婚?[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强扭的瓜不甜!!!
父母该死
中国男人太惨了,招谁惹谁了?
小编v我50看看实力[得瑟]几万块的事就这样说算了
这种事越多越好,加速。[呲牙笑]
你死关人家屁事儿,凭啥不退?少一分你试试?
男的太倒霉了,以后在本地很难找到老婆了
标题逆天
所以这里面一条人命完全不重要是吗?要说死者父母没问题,谁信?还敢拿彩礼,真是倒反天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