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于爬灰,不是通奸,脂砚斋好心办坏事,害了秦氏300年

君笺雅侃红楼 2024-04-18 09:08:34

❂作者:君笺雅侃红楼

✪插图: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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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死后,贾珍如丧考妣,人前表现的难以自持,很容易让人想到他与秦可卿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私情。

结合焦大醉骂“爬灰”之言,似乎公媳二人的关系绝不那么简单。

尤其秦可卿死后,婆婆尤氏竟然“病了”,对葬礼撒手不管,贾蓉又一言不发,怎么都觉得“有事”。

更何况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自尽”,尽管对外很隐晦,仍旧躲不过世人的眼睛。上吊死的人什么样儿?

不免更增加了事情的心情,以至于贾府上下“人人纳罕”,随着贾珍的卖力表现,秦可卿的名声便越来越臭,如此与公公不轨的女人,死有余辜。

秦可卿这位位列金陵十二钗,有些卓绝见识,死后还托梦给凤姐为贾府筹谋了两件未来退步之计的女人,原来竟那么的“脏”?

此事绝不可信!

我是君笺雅侃红楼,为您讲述《红楼梦》里的那些事儿

先不说秦可卿的死,只看贾珍的行为,便处处透着不同寻常之处。

要知道人都有避丑的心理,秦可卿死了,如果贾珍和她真有私情,他却在人前如此作为,势必导致三个后果:

第一,他自身深陷舆论漩涡,顶着爬灰之名,被千夫所指。

第二,秦可卿声誉彻底败坏,与公公行不轨,遭遭人唾弃。

第三,宁荣二公和贾府的脸面,将被这两人丢尽,再无转圜。

这样全输的局面,根本不符合人性。

贾珍针对秦可卿有情,就不会在她死后不断泼她的脏水,让她得到“淫妇”骂名。

秦可卿真与贾珍不轨,名节已经失去,没有礼义廉耻,伦理道德,她又何必去死?

关键是秦可卿若是与贾珍真的不轨,不但与她日常人品不符合,更与判词不符合。

秦可卿可以肯定死于贾珍“爬灰”,但“爬灰”却未必就是通奸。

通奸是指男女二人维持长期不伦之情。

爬灰包括公媳通奸,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公对媳妇有不轨企图,也叫“爬灰”。

原文对此其实做了不少铺垫,读书人大可以从中找寻出“真实”的答案。

秦可卿为人如何,只看三个人的看法就够了。

贾母评价她是重孙子媳妇第一得意之人。

能入贾母的眼中,且极为满意夸赞,可知秦可卿的为人,必然是极好的。

贾母什么身份和眼光,秦氏但凡有所差池,根本就苏布德她眼。

贾府主子身边,谁不是前呼后拥一堆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有秘密。

除了贾母还有王熙凤。凤姐此人最是“势利”,什么人能相处,什么人要远离,她比谁都清楚。

王熙凤与秦可卿娘·们最好,在秦可卿病前病后都十分关心,虽差着辈分,却如同“闺蜜”,能反证秦可卿为人行事没问题。

否则王熙凤为了自己名声,也不可能三天两头往宁国府跑,自己惹一身非议犯不上。

尤氏作为婆婆,她对秦可卿的评价,尽管要适当保留,只说为人行事却相对客观。

(第十回)尤氏对璜大奶奶道:“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他这为人行事哪个亲戚,哪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他……婶子,你是知道那媳妇的: 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他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病就是打这个秉性上头思虑出来的……”

尤氏说秦可卿在贾府受到的欢迎,肯定是事实。否则璜大奶奶也不认可。

而尤氏说秦可卿的日常行事和性格,才最是重要。

“心细”“心重”“敏感”“精神洁癖”,这种性格的秦可卿,不就像初来乍到的林黛玉,“一句不敢多说,一步不敢行错”。

秦可卿这样的性格和人品,又怎么可能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作出“通奸”乱伦之事?

她不光要欺骗贾母、王熙凤,更要彻底堵住身边人的嘴,不让消息外泄。这可太难了。

别看焦大醉骂“爬灰,养小叔子”,王熙凤根本就不信,皆因焦大当时的话,分明就是针对贾蓉和凤姐要捆了他,撵走他的报复之言。没有根据。

事后贾母和凤姐该如何对待秦可卿一如既往。她病后更是万般关心照顾,就知道起码那时候秦可卿“无事”。

脂砚斋批语,个人持保留态度。

首先,他是一位读者,也是读书人视角。

其次,“脂评本”出现太晚,仅供参考。

最后,脂批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评价,要看如何理解。

甲戌: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按:甲戌本此页被对角撕去,故缺字甚多。此页原有三则评语,第二则与本回庚辰本眉批同,第一、第三两则若干缺字据庚辰本、靖藏本补。)

至于“靖藏本”因没有原本物证,无法证实真伪。虽然它提到【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只看甲戌本和庚辰本的脂批,实际并没有过多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过多说法,都是“靖藏本”的补充。

不提“靖藏本”的问题,只说这条批语,也有不同解读。

【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这里的“事”是指托梦嘱托王熙凤的两件事。尽管凤姐没做,秦可卿却做到了“仁至义尽”。她如此明理识大体,是让人[悲切感服]的。注意这四个字,如果秦可卿只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脂砚斋绝不可能如此用词。

【姑赦之】,表面看似乎是人犯了错才会被“赦免”。但对秦可卿这个小说人物来说,曹雪芹将她写成什么样,都必须要被动接受,“她”无法主动选择。

如果“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太过于丑陋,就像如今司法保护受害人一样,是不是要省略去很多细节?保护受害人不被公众议论和曲解,不也是“赦之”?

脂砚斋的意思是给秦可卿留个体面的死法,毕竟如此[悲切感服]之人,不应该死的那样不堪。

所以,脂砚斋建议曹雪芹删除关于秦可卿之死的若干内容,比如【"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事实上第十三回从贾琏林黛玉离开后到秦可卿死,确实少了若干内容。而时间上,也由秦可卿病重的年底,来到了林如海第二年死的九月初三左右。

如果计算昭儿回来报丧的时间,正是秦可卿死后五七正五,能够推算出曹雪芹的潜在之意是秦可卿与林如海死在同一天。

林如海是九月初三巳时。

秦可卿是九月初三亥时。

若结合白居易的《暮江吟》关于“日月”代表新旧交替的“牛李党争”,折射贾府当时置身于太上皇与皇帝“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时刻,映射贾府未来之败的根由,不多赘述。

至于“遗簪”和更衣,无疑是秦可卿死后,尤氏闻讯过来收拾时的发现。

簪子肯定是贾珍遗落,被秦可卿收在身上后上吊自尽,而尤氏替她收拾“更衣”时,发现了簪子,才知道与贾珍有关。

三,原笔

那么,原文中究竟有多少关于秦可卿之死的伏笔呢?其实最重要的伏笔,就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

贾宝玉伺机接近秦可卿,睡到她的房中后,梦游太虚幻境。梦中与秦可卿有了夫妻之实,就是“意淫”。

“意淫”影射的是“皮肤滥淫”,无疑指向了贾珍。

贾宝玉是秦可卿的叔公公,他对秦可卿生出不伦之情,同样适用于“爬灰”。所以焦大醉骂时,脂砚斋才【甲戌眉批“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二句批是段,聊慰石兄。”】

脂砚斋无论如何,作为读书人的眼睛是雪亮的。贾宝玉一人身上,牵引出了“爬灰,养小叔子”两条线索。被焦大醉骂波及,他却懵然无知,可不是要“聊慰”一番。

贾宝玉对秦可卿,只是一种倾慕,是为“意淫”,但二人辈分被别,贾宝玉巧立名目接近,就是不妥。是为“漫言不肖皆荣出”。

贾宝玉的不轨,便影射出贾珍对秦可卿的企图,是为“皮肤滥淫”,最终致秦可卿死亡,就是“造衅开端实在宁”。

秦可卿对贾宝玉的行为全不知情,必然对贾珍的企图也是不知情。

“淫丧天香楼”那晚,她就像被贾宝玉故意要睡觉设计一样,不得不去了天香楼面对贾珍,谁知贾珍“造衅”,注意这两个字的意思,是制造机会,发起冲突,也就是“强暴”之意。

贾珍侵犯了秦可卿,遗落簪子被秦可卿藏了,随后吊死在天香楼上,被尤氏闻讯赶来发现,大体是不错的。

然而,尽管秦可卿是受害者,她受贾珍侵犯是事实,“爬灰”之事就是板上钉钉的实证,这是无法抗辩的。

但通奸自尽与被强暴而死,结果却是两码事。

“通奸”是道德沦丧。

“被侵犯”是受害者。

从判词,秦可卿的性格、人品和行事,以及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伏笔来看,无疑是后者。

只是秦可卿到底上吊自尽,必须要给个明确说法。

尤其秦业肯定要有知情权,必须见秦可卿的尸体。根本遮掩不住。

秦业是小官不假,可京城衙门口熟悉,如果不把他的嘴堵住,一旦闹起来就很可能是“杨三姐告状”,让贾珍吃不了兜着走。

何况贾府树敌颇多,有的是人要落井下石。一旦贾珍侵犯秦可卿致死被揭发,宁国公世袭不受影响,贾珍肯定是完了。

如何脱罪?在没有比宣扬“爬灰通奸而死”更好了。

只要秦可卿“脏了”,贾珍也就“无罪”了。丧失一点道德和名声,总比有罪要强!

这也诠释了秦可卿死后宁国府一家三口的“反常”。

贾珍如丧考妣,演过了。

尤氏装病不出,谁给她的胆量?

贾蓉一言不发,保亡妻还是保父亲?他只能闭嘴。

秦可卿不洁,知情的瑞珠“触柱而亡”,秦业能如何?

秦业都不计较了,外人谁还管秦氏怎么死的!

但就像瑞珠“触柱而亡”的死法一样,“冤”不就是指秦可卿的遭遇么?

最可惜的是脂砚斋想要保护一下秦可卿,却不想弄巧反拙,死无对证更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徒呼奈何!

✍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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