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四个集中”筑牢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火墙”

潼关全攻略 2024-04-02 10:13:0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潼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29”英才学校、江西新余“1·24”临街商铺和江苏南京“2·23”居民楼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集中安排部署,抓好落实促实效

根据《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守护三秦”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市秋冬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潼关县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重点,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集中培训学习,强化意识提能力

会同各镇(街道)、文旅、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排查生产生活用电、燃香燃烛、烧纸供灯、易燃易爆物品不安全存放等火灾隐患,并确保场所内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党员包抓制作用,指导民宗专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活动审批和现场监管措施,做好场所安全提示,确保人员和场所财务安全;同时,收集整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现场整改,对于当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完成闭环销号,确保我县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稳定。

集中排查整治,加强配合促合力

常态化开展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活动,重点组织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进行集中培训,带领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现场消防演练向信众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切实增强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工作人员组织安全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并要求各场所对有明火源的房间进行专人看管,并在周边配备灭火器,引导信众文明敬香,爱护场所。

集中指导管理,完善制度促长效

严格按照“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一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周排查月汇报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汇总上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二是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内部阶段性组织安全知识小课堂,将自救互救知识融入到信众日常讲经传道中,提高信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灾防灾能力。三是建立宗教场所安全督查检查制度,不定期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排查,特别是加强节假日和极端天气时期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来源:同心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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