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佳潼
4月27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潍坊市生态环境领域强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在会上获悉,近期,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潍坊市生态环境领域强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硬支撑”,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实力”。近年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为企业守法经营、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环评制度改革,通过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等环评改革举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化,压减办理时间95%以上。
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对各级重点项目建立服务保障清单,实行“全员包靠”“全程服务”,开展“入企驻厂执法帮扶”、“企业家座谈会”、“企业服务日”等活动,大力推动助企帮扶精准化,助力项目快落地,2024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手续1513个,没有一个高质量发展项目因为环评审批而影响落地。
创新管理方式,严格落实“正面清单”“轻违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推行“差异式”监管,通过自动监控、智慧用电措施等推行“无感式执法”,突出企业减负、精准帮扶。2024年以来,开展非现场执法3410次,占比达42.6%,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强化金融资金支持,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深化“政-银-企”合作,与金融机构共建共享市级绿色金融项目库,加大授信力度,2024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对26个重大项目授信54.1亿元,发放贷款15.2亿元。深入开展EOD模式探索实践,累计培育实施EOD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达320亿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当前经营主体在审批效能提升、资金要素保障、环保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有较高的市场期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回应市场期待,持续优化潍坊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绿色转型、优化审批、要素保障、资源争取、优化执法、环保产业等方面,印发实施了《潍坊市生态环境领域强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17项政策推动绿色转型与优化审批
《若干措施》共分为四部分17项政策举措。其中,审批制度改革5项,包括“拓宽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将重点外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等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保障范围”、“推动环评改革走深走实,扩大打捆环评以及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范围”、“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企业可在环评阶段或环评批复后申请提前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固废管理”等举措。
资金要素保障4项,包括“优化总量指标管理,建立市级总量指标储备库,探索将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挂钩”、“落实总量指标豁免管理”、“加大环保资金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等举措。
产业转型升级4项,包括“科学指导项目合理布局”、“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允许企业中试项目在环评审批时免予提交立项等材料”、“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25年全市环保绩效A级、B级或引领性企业累计达到116家以上”、“加快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举措。
环保服务升级4项,包括“提升重点项目服务水平,组建重点项目包靠团队与环评专家服务团队,开展‘两团队一保障’活动”、“突出环境执法帮扶,在全市开展‘点单式’执法帮扶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推动涉企检查全流程受控、可回溯管理,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督”、“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等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发布《若干措施》是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的真情流露,是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起点。
下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将落实好《若干措施》中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以高水平保护支撑潍坊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