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

中工网 2024-04-30 05:30:33

原标题:江西出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晓颖)日前,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已于4月20日正式实施,这是该省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了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的基本条件,尤其要聚焦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制造水平、一流的产业生态、先进的集群治理机制等三个方面。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和合作创新网络,持续推动先进技术在集群中转移转化,提升集群先进制造能力。先进制造业集群要形成内部“结网和互动”的生态网络,具有完善的产业链融通发展机制,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高度耦合,企业、平台、组织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集群生态。充分发挥联盟、协会、集群促进组织等核心节点作用,基于市场化协商原则,自发达成和履行相对稳定的共同协议,开展集群行动的自发治理。

据介绍,江西省从2014年开始部署产业集群工作,经过近10年发展,全省已培育电子信息、航空、锂电、光伏、汽车、医药、陶瓷、铜、钨和稀土等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截至2023年,累计培育了136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3.5万亿元,占全省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2.4%。其中南康的家具、南昌高新区的光电及通信、贵溪的铜及铜加工、上饶经开区的光伏等4个集群营收突破千亿元,全省过百亿元集群达到94个。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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