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辣滚烫》一张电影票,贾玲能分多少钱?

蓝图企服 2024-02-21 14:18:11

大年初一,我们几个公司同事观看了《热辣滚烫》。观影结束后,我其中的一个同事并没有和我讨论影片中的减肥或梦想主题,而是提出了一个让我深思的问题:“小蓝,我们花了100块买电影票,你知道贾玲能分到多少钱吗?”

由于同事最近在学习理财,我决定认真对待她的问题。大年初二和初三,我花了整整两天时间,坐在电脑前深入研究。我查阅了59个电影上市公司的公告,仔细分析了32份与电影合作相关的民事判决书,还深入研读了18篇电影行业的券商研究报告。

经过详尽的分析和计算,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热辣滚烫》的票房能达到30亿,那么我们支付的100元电影票中,大约有2.1元会作为收益分配给贾玲。

接下来,我会详细解释我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希望通过这个过程,不仅能回答同事的问题,还能让她更好地理解电影产业的盈利模式。

变现的价值链

假设《热辣滚烫》的电影票售价为100元,并且成功售出了3000万张,从而实现了30亿的票房。如果将电影产业的收益分配比作分蛋糕,那么首先需要明确这个“蛋糕”是如何制作出来的。

那么,《热辣滚烫》这块“蛋糕”是由哪些“厨师”合作完成的呢?

答案是:这部电影的“蛋糕”是由出品方、发行方、院线以及影院这四方共同合作制作出来的。每一方都在电影的制作、推广和放映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从而共同构建了这块美味的“蛋糕”。

出品方,相当于内容生产商。

发行方,相当于销售渠道商。

院线方,相当于门店管理者。

影院方,相当于一个个门店。

《热辣滚烫》如同一条绳子,这四方就是绑在一起的蚂蚱,先后出场,共同合作,相互成就。这共同做蛋糕的四个合作者,我们称之为“变现价值链”。

了解了电影产业的变现价值链后,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将100元电影票的收入简单地在出品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这四方之间分配呢?

答案是否定的。在分配这块“蛋糕”之前,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会先从中切走一块,那就是国家。

国家会按照一定比例先行扣除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和增值税等费用。具体来说,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占据5%,而增值税及附加则占据3.3%。这意味着从每100元的电影票收入中,国家会先拿走8.3%,留下91.7元作为净票房。

那么,这91.7元的净票房最终会如何分配给电影产业链上的各方呢?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91.7元净票房的三次分配过程。这将涉及到出品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贾玲等创作者能从中获得的收益比例。通过了解这一过程,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电影产业的盈利模式和分配机制。

第一次分配:片方vs放映

在电影产业的变现价值链中,存在两个核心阵营:

出品方与发行方由于紧密的合作关系,通常被统称为“片方”。而院线方与影院方则因相似的利益关系,联合被称为“放映方”。

当91.7元的净票房产生后,它首先会在片方和放映方之间进行第一次分配。

经过长期的行业博弈与协商,片方与放映方之间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分配规则:

片方大约能分配到净票房的43%,即约39元;而放映方则能分配到约57%,即约52元。

这种分配方式在业内已成为一种潜规则,确保了电影产业链上各方的利益得到相对均衡的分配。

第二次分配:出品vs发行

片方所获得的39元被称为“片方净收入”。这39元接下来需要在出品方和发行方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出品方的核心任务在于选片、投资和电影制作,其主要成本集中在制作费用上。而发行方则主要负责媒体宣传以及与院线的对接工作,其成本主要集中在宣传发行费用上。

出品方和发行方在电影产业链中分别处于上游和下游位置,它们之间的关系既紧密又充满竞争。在某些时候,它们可能会紧密合作,共同为电影的推广和成功努力;而在另一些时候,它们之间又可能因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摩擦。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出品和发行之间的分钱模式,我们可以沿着电影制作和发行的时间线进行探究。这样,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两者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变迁与博弈。

第一阶段:佣金制

电影的回款流程遵循着院线-发行-出品的顺序,而与之相反,资金投入的顺序则是从出品方开始,经由发行方,最终到达院线。

出品方在电影制作过程中不仅需要首先投入资金,往往还需要承担宣传发行费用,这使得出品方在电影产业中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相比之下,发行方则更像是进行无本生意,它们所获得的收益主要是基于片方净收入的提成佣金。

在这样的背景下,票房风险几乎全部集中在出品方身上。然而,哪里有重压,哪里就有创新和突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2年,保底发行模式在中国电影市场应运而生,为电影产业带来了新的变革与机遇。

第二阶段:保底制

保底发行是一种电影发行模式,其中发行方为了降低出品方的票房风险,会提前支付一笔保底金给出品方,以确保电影票房不会低于某个约定的数值。如果电影的实际票房超过了这个约定的数值,发行方将获得超过部分的一定比例的收益。

以《疯狂外星人》为例,欢喜传媒作为出品方,为了分散票房风险,与王宝强旗下的乐开花签订了一份保底发行协议。根据协议,乐开花支付了7亿元的保底金给欢喜传媒,以确保电影票房不会低于28亿。同时,乐开花还承担了2亿元的宣发费用。

如果电影票房不超过28亿,乐开花可分配的收益将是片方净收入减去保底金和宣发费用后的余额。而如果电影票房超过了28亿,乐开花将获得超过部分的70%的片方净收入。

对于出品方欢喜传媒来说,通过保底发行协议,他们提前锁定了3亿元的利润(保底金7亿—制作费4亿),从而降低了电影上映后的票房风险。而对于发行方乐开花来说,他们承担了较高的风险,但如果电影票房大卖,他们也将获得更高的收益。

保底发行对出品方而言,是一种通过让渡超票房分成收益来提前获得一笔保底金的方式,以降低电影上映后票房的风险。而对于发行方来说,则是一种通过提前支付出品方保证金来换取更高的票房分成收益的策略。

贾玲执导的第一部电影《你好,李焕英》同样采用了保底发行模式。在该电影的发行过程中,出品方北京文化与发行方中国儒意和猫眼娱乐共同签署了一份保底发行协议。根据该协议,三方约定电影的票房收入不得低于15亿元。令人惊喜的是,最终《你好,李焕英》的票房成绩超过了50亿元,这一辉煌的成果为保底发行方带来了丰厚的收益。

对于贾玲的新作《热辣滚烫》,有传闻称该片也进行了30亿元的保底发行。然而,目前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其真实性仍有待进一步证实。

假设《热辣滚烫》的宣发费用由发行方承担,并且按照8:2的比例在出品方和发行方之间分配片方净收入39元。根据这一分配方式,出品方将有资格分配约31元(39元 × 80%),而发行方则能分配约8元(39元 × 20%)。这样的分配模式既确保了出品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为发行方提供了一定的收益空间。

第三次分配 投资方VS制作方

出品方从电影票房中获得的31元收入,在分配时涉及两个主要阵营:投资方和制作方。

投资方通常被视为金主爸爸,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风险,因此在分配顺序上通常是最后一位。此外,金主爸爸还需要提前垫付制作费用。

制作方则负责影片的实际拍摄工作。以《热辣滚烫》为例,据传其制作费用约为7000万元。当这笔费用平摊到3000万张电影票上时,每张电影票的制作费约为2.3元。

接下来,我们来看具体的制作团队分配。宁浩导演的《红毯先生》片酬为2500万元。鉴于贾玲只执导了两部电影,尚不算是资深导演,我们假设她的导演费为2000万元。除此之外,贾玲还是该电影的主演,假设其片酬为1500万元。这两项合计为3500万元,平摊到每张电影票上约为1.2元。

再来看投资方的分配情况。《热辣滚烫》的出品方共有8家,这些出品方同时也是该电影的投资人。其中,光线传媒是牵头老大,而大碗娱乐则排名第5。大碗娱乐是贾玲旗下唯一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成立于2016年。贾玲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5%,而编剧孙集斌持股15%。

通常情况下,牵头老大即主要投资方的投资份额会达到50%以上,剩余的份额则由其他出品方分配。为了简化计算,我们假设排在第5位的大碗娱乐的投资比例为5%。

根据这一假设,大碗娱乐从每张100元的电影票中分配的金额为1.4元,计算过程为:(出品方分配31元 - 制作费2.3元)× 投资比例5%。鉴于贾玲在大碗娱乐的持股比例为65%,由此计算,贾玲从每张电影票中可分得约0.9元。

结论:贾玲能分多少钱

最后,我们说下结论。

如果热辣滚烫票房是30亿,贾玲大约能分6300万。

如果每张电影票是100元,分给贾玲的是2.1元。

第一部分 导演费+主演片酬

金额约3500万,均摊至每张电影票,约1.2元。

第二部分 作为出品方(投资人)的收益

金额约3000万,均摊至每张电影票,约0.9元。

除此之外,贾玲应该还有第三块收益,热辣滚烫的演员张小斐、许君聪、卜钰、朱天福,都是大碗娱乐的签约艺人,因此每个人的片酬,大碗娱乐都会有收益,因为金额不高,就忽略不计了。

喂,《热辣滚烫》,你看了吗?如果没看,那就买张电影票吧,别忘了算算你为贾玲贡献了多少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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