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排在首要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金融工作,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金融强国重要战略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工作推进制度机制,抓紧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
关于科技金融的概念国内尚无权威界定。根据学界观点,科技金融可以界定为包括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发生的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发展而开展的各种形式的金融支持活动。科技金融不同于消费金融、“三农”金融等以目标客户对象为划分标准的金融体系概念,而是以行为结果导向为划分标准的金融业态和行为。从上述界定可以看出,科技金融的外延就目标对象而言非常宽泛,几乎可以涵盖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门类、各种类型市场主体以及其他非营利机构、自然人等。我国现阶段科技金融生态以科技信贷、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科技证券市场等为基本构成要素,形成央地联动、跨部门协作、政府与市场协同等组织运作体系。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着力点。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首要内容,科技金融在汇聚金融资源支持国家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我国科技金融实现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从单纯依靠资本要素投入的粗放扩张阶段转入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劳动生产率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原有较低科技含量的传统产业部门日渐式微,那些不重视科技创新的市场主体逐步被淘汰出局,金融机构纷纷将业务重心转向具有成长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部门和高科技创新企业。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业务的科技色彩日趋浓厚,科技金融成为重要赛道。
科技金融向好集中表现为高新技术领域市场主体信贷服务渗透率快速上升,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投向日趋倾向科技创新领域。截至2023年,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1.2万家,获贷率达到46.8%。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34%;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1.9%和18.6%,明显超过全部贷款余额增速。截至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3.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3%,高出同期各项贷款增速5.2个百分点。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到期退出,存量资金持续发挥作用。
在证券市场方面,直接面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上交所科创板市场和北交所,2023年分别有67家新公司上市融资1438.84亿元和77家新公司上市融资146.28亿元。运行满五年的科创板市场,截至2023年底总市值高达6.46万亿元。其他金融领域,几大全国性保险公司高新技术领域客户承保风险金额均超过50万亿元,总计达300万亿元,为企业科技创新研发及相关产业化活动提供了可靠风险保障。融资租赁行业累计向高新技术企业投放超过2万亿元融资,帮助企业改进技术装备和促进高技术产品销售。产权市场大胆尝试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贴合市场需求开发了多样化的以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
非传统金融机构中,科技金融资产规模最突出的当属各级政府引导基金。截至2023年,全国各级政府引导基金总计募资规模超过13万亿元,完成投资超过5万亿元,大部分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直接、间接拉动十万亿元配套投资,形成数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出。在科技金融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全社会投资热情充分释放,“十四五”以来,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社会同期增长指标。
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科技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看到科技金融领域还存在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不能充分地适应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
据相关机构研究,我国科技金融领域现阶段从投入偏好与产出分布呈现出典型的“重资轻质”特征,即金融机构在投放金融资源过程中,更加偏重于成熟阶段或偏后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传统的产业金融运作模式并无二致。虽然科技金融政策强调“投早”“投小”“投新”,但普遍对初创的科技创新企业、种子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体量较小的科技项目关注不足。有些金融机构即便是投资了早期科技项目或中小型科技企业,也更多地是为完成考核指标的需要,没有建立形成良性正向循环的科技创投生态体系。与此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重失衡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及效果。即便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也因国有资本决策责任机制和风险包容度等原因,难以有效发挥施展“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
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工作推进制度机制。科技金融涵盖经济社会诸多领域,政策制定需要考虑现有以及后续出台的经济社会规划、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产业发展导向和科技创新举措,切实做到金融政策与科技支持政策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确保部门协同和方向一致。中央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时要考虑地区差异化的发展条件,充分调动地方科技金融主管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制定出台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科技金融的政策制定要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化主导原则,最大限度调动金融机构、民间投资机构和科技创新机构等社会多方力量形成合力。
二是创新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信贷机制。创新信贷机构支持科技金融的政策措施考核机制,提升科技产业领域信贷增量投放比重,优化科技创新领域信贷结构,将资金优先投向边际产出高、需求迫切的细分领域。政府主管部门应构建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信贷机构适度提升风险承受容忍度,加大对原创性前沿性技术领域和早期种子期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细化信贷机构业绩考核标准,对在科技信贷领域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奖励,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优科技信贷业务。完善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及实体产业投资者加入该体系,促进信贷资金及股权资金形成循环滚动闭环模式,最大限度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积极发展政策性科技担保体系,帮助资金流动困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探索短期周转和长期投资相结合的信贷运作模式。
三是完善适应科技创新的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证券发行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全面注册制并细化相关发行准则,证券发行适度向高成长性新兴领域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倾斜。重点培育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和北交所市场,提升科技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占比和影响力,让国内外更多投资者分享科技创新红利。创新发展地区性场外市场和线上股权交易平台,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特定条件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创新工具。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全国性产权要素市场体系,探索科技创新领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多样化退出,畅通科技创新资本实现循环和增值的渠道。
四是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生态体系。根据科技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在科技产业基础雄厚、金融要素聚集的条件优越地区,探索“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生态体系。由政府科技促进、投资招商等部门牵头,协同金融机构、龙头科技创新企业和中介组织等,搭建技术产业和资本要素对接的服务平台。完善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形成金融部门、科研机构和实体企业之间“金产研”多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科技创新产业竞争力综合评价体系。重视社会层面的舆论宣传,营造尊重知识支持创新和鼓励科技致富的良好氛围。
《银行家》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