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销毁证据就能抵消20万债务?看看无知的代价!

中科法律服务 2024-05-14 20:26:09

抵消债务?不,是抵消自由!

这是一个近期的热门事件:有人为了逃避债务,竟然大胆到当庭销毁关键证据!

真的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无知与鲁莽。这不仅关乎个人的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赤裸挑战。

这一幕不仅让旁听席哗然,更让人不禁思考,如此极端的举动背后,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法律严惩?

一、案件详情

在一场合同纠纷的庭审现场,原告刘某提交了一份被告肖某书面承诺退还20万元的证据原件,但肖某表示不认可这份证据。承办法官建议被告可申请笔迹鉴定,但被告要求再次查看证据原件。在查看证据原件时,肖某突然撕下承诺退还20万元的证据原件并塞进嘴里,企图销毁证据。法官立即制止了这一行为,并严肃批评了肖某。

二、法庭处理结果

鉴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的情节,法院最终作出审理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其认错态度,判处被告拘役15日,并处以1万元罚款。

三、律师解读

该起事件的处理结果虽然出来了,但是庭审的最终结果却没有公布。有些网友就说:吞张纸条能挣20万,这一点都不亏!然后另有一批网友又出来反驳说:毁灭证据,无论案件真假,一律按真的处理!

那么,肖某毁灭证据的行为究竟会不会对庭审结果造成影响呢?

答案是不会影响,但原因并不像网友所说的那样,只要毁灭证据就认定证据为真。

法律上并没有法条规定直接将"毁坏证据"等同于"证据真实",而是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高度盖然性"原则,结合其他证据及生活常理进行综合判断。

简单地说,就是即便无直接证据,只要所存在的间接证据能让法官产生高度可能性的认可,则仍可按此推定事实的存在。

当然,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能反向举证推翻此前的认定,法院自然会采纳。但从常理来判断,如果真存在有力反证,当事人必定不会采取如此“铤而走险”的做法。

其实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一些“大聪明”,在法庭上做出毁灭证据的行为,那这种的行为通常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和第114条的规定,任何人在法庭上都要遵守法庭规则,辱骂法官、撕毁证据、伪造证据、抢夺卷宗等任何妨碍法庭审判、扰乱法庭秩序、挑衅法律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的肖某就是因此喜提15日拘留和1万元的罚款。

这也充分说明了,在法治社会,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永远是遵循法律程序,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一旦跨越了法律的红线,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都将付出沉重代价。法律绝不允许任何人通过极端手段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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